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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規劃(2020-2022年)二〇二〇年三月引?言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基礎上,大力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不斷增強其發展實力、經營活力和帶動能力,是關系我國農業...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規劃(2020—2022年)
二〇二〇年三月
引 言
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基礎上,大力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不斷增強其發展實力、經營活力和帶動能力,是關系我國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大戰略,對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助力鄉村全面振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依據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關于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意見》等有關文件,農業農村部編制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規劃》。本規劃中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包括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本規劃與其它相關規劃進行了銜接協調,將作為指導各地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發展工作的重要依據。
規劃期限2020—2022年。
一、培育發展意義重大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建設現代農業的前進方向和必由之路。加快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是一項重大戰略,對于推進農業現代化、實現鄉村全面振興意義重大。
這是破解“未來誰來種地”問題的迫切需要。隨著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進程加快,農村勞動力大量進入城鎮就業,農村2億多承包農戶就業和經營狀態不斷發生變化, “未來誰來種地、怎樣種好地”問題日益凸顯。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根植于農村,服務于農戶和農業,在破解誰來種地難題、提升農業生產經營效率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這是實現鄉村產業興旺的迫切需要。鄉村振興的基礎是產業。實現產業興旺,迫切需要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養一批高素質農民,吸引人才服務于農業和農村,積極優化農業資源要素配置,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實現農業高質量發展,夯實鄉村全面振興的產業基礎。
這是培育農業農村新動能的迫切需要。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是推動農業農村發展再上新臺階的重大舉措。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對市場反應靈敏,對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采用能力強,具有從事綠色化生產、集約化經營的優勢,具有從事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創新精神,是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重要動能源泉。
這是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迫切需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與小農戶密切關聯,是帶動小農戶的主體力量。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要以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為重點,不斷提升生產經營水平,增強服務和帶動小農戶能力,保護好小農戶利益,把小農戶引入現代農業發展大格局。
二、培育成效初步顯現
近年來,各級政府出臺支持政策,加大資金投入,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發展,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不斷創新模式,輻射帶動小農戶,促進農業規模經營穩步發展,推動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加快應用,成為鄉村振興的重要推動力量。
整體數量快速增長。截至2018年底,全國家庭農場達到近60萬家,其中縣級以上示范家庭農場達8.3萬家。全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達到217.3萬家,是2012年底的3倍多,其中縣級以上示范社達18萬多家。全國從事農業生產托管的社會化服務組織數量達到37萬個。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快速發展,總量超過300萬家,成為推動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力量。
發展質量不斷提升。截至2018年底,全國家庭農場經營土地面積1.62億畝,家庭農場的經營范圍逐步走向多元化,從糧經結合,到種養結合,再到種養加一體化,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經濟實力不斷增強。農民合作社規范化水平不斷提升,依法按交易量(額)分配盈余的農民合作社數量約是2012年的2.5倍,3.5萬家農民合作社創辦加工實體,近2萬家農民合作社發展農村電子商務,7300多家農民合作社進軍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全國以綜合托管系數計算的農業生產托管面積為3.64億畝,實現了集中連片種植和集約化經營,節約了生產成本,增加了經營效益。
帶動效果越發明顯。截至2018年底,全國各類家庭農場年銷售農產品總值1946.2億元,平均每個家庭農場32.4萬元。農民合作社在按交易量(額)返還盈余的基礎上,平均為每個成員二次分配1400多元,全國有385.1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戶加入了農民合作社。全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組織的服務對象數量達到4630萬個(戶)。越來越多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與小農戶形成了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逐步把小農戶引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
引領作用持續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能夠根據市場需求組織農產品標準化、品牌化生產,加強質量安全管控,注重產銷對接,促進了農業種養結構調整優化,推動了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帶動了農業勞動生產率不斷提升。據調查,全國返鄉下鄉“雙創”人員已達700多萬人,大多領辦或參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其中80%以上從事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和產業融合發展項目,50%以上運用了智慧農業、遙感技術等現代信息手段。
三、短板制約依然突出
當前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雖取得顯著成效,但依舊存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實力不強等問題,面臨的諸多短板和制約依然突出,難以滿足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的要求。從自身發展水平看,基礎設施落后、經營規模偏小、集約化水平不高、產業鏈條不完整、經營理念不夠先進等問題依然存在。發展區域性不平衡問題比較突出。家庭農場仍處于起步發展階段,部分農民合作社運行不夠規范,社會化服務組織服務能力不足、服務領域拓展不夠。從外部環境看,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融資難、融資貴、風險高等問題仍然突出,財稅、金融、用地等扶持政策不夠具體,傾斜力度不夠,各地農業農村部門指導服務能力亟待提升。
四、面臨重要發展機遇
展望未來,加快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工作的有利條件不斷積蓄。成為重要戰略考慮。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一項重大戰略;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政策措施重點傾斜。黨的十八大以來,一系列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展的政策措施陸續出臺,《關于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關于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的指導意見》《關于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的若干意見》《關于加快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相繼印發,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發展的政策體系逐步完善。推動高質量發展作用凸顯。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守住“三農”戰略后院,發揮好壓艙石和穩定器的作用,必須大力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規模化、集約化、組織化程度高,是未來現代農業經營的重要方式和必然趨勢,在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中承擔重要使命,面臨重大機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充分發揮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社會化服務組織在農業產前、產中、產后等領域的不同優勢,以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為目標,堅持不斷提升經營服務能力和加強條件建設,促進各類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融合,切實保障和維護農民權益,加快培育高質量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揮其建設現代農業的引領推動作用,為實現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強政府支持引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在經營規模、運行模式等方面充分尊重市場規律,尊重各類主體和農民群眾的意愿,把建設的主舞臺留給廣大經營主體和農民群眾。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著重做好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的公共服務、教育培訓、扶持激勵和監管規范,在撬動資本、激活要素等方面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堅持把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規模和數量論英雄,以質量和效益論英雄,注重提升經營者素質,在提高質量和確保效益的前提下加快發展,防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展一哄而上,防止重數量輕質量。
堅持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對小農戶的引領、帶動和服務能力。立足大國小農和小農戶長期存在的基本國情農情,正確處理扶持小農戶發展和促進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發展的關系,實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與小農戶能力持續提升相協調。
堅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圍繞解決全局性、普遍性的短板和問題,統籌設計和推進相關扶持政策,又要因地施策,充分認識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資源稟賦和生產經營傳統方面的差異,務求實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強迫命令。
三、發展目標
到2022年,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蓬勃發展,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初步構建,各類主體質量、效益進一步提升,競爭能力進一步增強。具體實現以下目標。
家庭農場。到2022年,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家庭農場數量穩步增加,各級示范家庭農場達到10萬家,生產經營能力和帶動能力得到鞏固提升。(部政策改革司負責)
農民合作社。到2022年,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基本實現全覆蓋,示范社創建取得重要進展,農民合作社規范運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務能力和帶動效應顯著增強。(部合作經濟司負責)
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到2022年,服務市場化、專業化、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服務鏈條進一步延伸,基本形成服務結構合理、專業水平較高、服務能力較強、服務行為規范、覆蓋全產業鏈的農業生產性服務體系。(部合作經濟司負責)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到2022年,高素質農民培訓普遍開展,線上線下培訓融合發展,大力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培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培育工作覆蓋所有的農業縣(市、區),培育體系健全完善,培育機制靈活有效,培育條件大幅改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隊伍總體文化素質、技能水平和經營能力顯著提升。(部科教司負責)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發展主要指標
類 型 |
指標名稱 |
單位 |
2018年 基期值 |
2022年 指標值 |
指標 屬性 |
家庭農場 |
全國家庭農場數量 |
萬家 |
60 |
100 |
預期性 |
各級示范家庭農場數量 |
萬家 |
8.3 |
10 |
預期性 |
|
農民合作社 |
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覆蓋率 |
% |
1 |
>80 |
預期性 |
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 |
農林牧漁服務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比重 |
% |
5.2 |
>5.5 |
預期性 |
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面積 |
億畝次 |
13.84 |
18 |
預期性 |
|
覆蓋小農戶數量 |
萬戶 |
4100 |
8000 |
預期性 |
|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 |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參訓率 |
% |
≈4.5 |
>5 |
預期性 |
指標解釋:
1.全國家庭農場數量:指按照《關于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的指導意見》要求,符合當地農業農村部門提出的家庭農場名錄管理要求,納入當地農業農村部門家庭農場名錄的家庭農場數量。
2.各級示范家庭農場數量:指根據縣級及以上農業農村部門出臺的有關辦法,審查評定為示范家庭農場的數量。
3.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覆蓋率:指開展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縣(市、區)數量占全國縣(市、區)總數的比例。
4.農林牧漁服務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比重: 指農林牧漁服務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比重。
5.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面積: 指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小農戶的耕地面積。
6.覆蓋小農戶數量: 指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小農戶和新型經營主體的數量。
7.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營者參訓率:指縣級及以上農業農村部門指導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中的家庭農場經營者、理事長、經理、財務負責人等接受培訓的比例。
一、完善家庭農場名錄管理制度
以縣(市、區)為重點抓緊建立健全家庭農場名錄管理制度,完善納入名錄的條件和程序,引導廣大農民和各類人才創辦家庭農場,同時把符合家庭農場條件的種養大戶和專業大戶、已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家庭農場納入名錄管理,建立完整的家庭農場名錄,實行動態管理,確保質量。健全家庭農場名錄系統,及時把名錄管理的家庭農場納入系統,實現隨時填報、動態更新和精準服務。(部政策改革司負責)
二、加大家庭農場示范創建力度
根據本地區勞動力狀況、生產力水平、農業區域特色、家庭農場經營類別,依據經營管理能力、物質裝備條件、適度經營規模、生產經營效益等因素,合理確定示范家庭農場評定標準和程序,加大示范家庭農場創建力度,加強示范引導,探索系統推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家庭農場典型案例征集活動,宣傳推介一批家庭農場典型案例,樹立一批可看可學的家庭農場發展標桿和榜樣。(部政策改革司負責)
三、強化家庭農場指導服務扶持
積極協調在節本增效、綠色生態、改善設施、提高能力等方面探索一套符合家庭農場特點的支持政策,重點推動建立針對家庭農場的財政補助、信貸支持、保險保障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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