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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印發的通知》(發改社會〔2019〕590號)、《江西省深化職業教育技工教育改革服務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贛辦發〔2023〕11號)等文件要求,經省教育廳和省人社廳擇優推薦,并聯...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印發<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發改社會〔2019〕590號)、《江西省深化職業教育技工教育改革服務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贛辦發〔2023〕11號)等文件要求,經省教育廳和省人社廳擇優推薦,并聯合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新增55家企業納入江西省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范圍。截至2023年10月7日,我省累計確定122家企業納入江西省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范圍,現將名單向社會予以通告。
來源: 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